班级积分管理条例

营造积极向上、团结奋进的班级氛围,规范班级管理,充分调动全体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

班级积分管理条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营造积极向上、团结奋进的班级氛围,规范班级管理,充分调动全体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,注重学生平时表现与学习态度的培养,弱化唯成绩论,兼顾学业表现与综合素质发展,特制定本条例。

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班全体同学,全体同学需自觉遵守,主动配合积分管理工作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接受班级全体同学的监督。

第三条 积分管理核心原则:以平时表现、学习态度为主要加分导向,合理设置成绩、排名相关加分,突出综合素质评价,鼓励同学全面发展、主动奉献。

第二章 积分获取规则

第四条 积分获取以"鼓励平时表现、肯定学习态度、认可奉献付出"为核心,具体加分标准如下,所有加分均需提供相关凭证或经班委、班主任核实确认。

第五条 每次就餐实现光盘,经值日生确认,加1分/次。

第六条 校内默写全对,经任课老师或课代表确认,加2分/次。

第七条 主动维护班级卫生,积极参与值日工作,表现突出者,经班主任确认,加1-2分/次。

第八条 参与校级竞赛并获奖,加2分/项;区级竞赛并获奖,加5分/项;市级竞赛并获奖,加10分/项;国家级竞赛并获奖,加20分/项。

第九条 主动为班级服务(如协助班委开展工作、整理班级资料、组织班级活动、积极参与学校活动等),经班委评议,加2-5分/次。

第十条 为班级赢得荣誉(如在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、解决班级重大问题、主动承担紧急任务并圆满完成等),经班主任及班委共同评议,加8-10分/次。

第十一条 月考等阶段性考试,成绩优异,加3分/次。

第十二条 期末统考成绩优异(年级前30名),加5分。

第三章 附则

第十三条 本条例未尽事宜,由班委提出修改建议,经班级全体同学讨论通过后补充完善。

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由本班班主任及班委负责解释。